微信,这个很“潮”的聊天交友软件是现在最受人们欢迎的社交软件之一。当前使用微信的用户逐年增多,在给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给犯罪分子带来了可乘之机,成为犯罪分子的新宠目标。2014年11月1日,安次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轻信微友,见面后反遭强奸的刑事案件。
白某和宋某在微信朋友圈中相识并互加了好友。2014年5月,白某与宋某及微信朋友圈内的几个好友一起吃饭、喝酒。饭后白某、宋某等人一同来到廊坊市安次区某小区的出租房内,白某让其他人呆在客厅,将宋某推进卧室并将门反锁,强行扒下宋某衣服与其发生性关系。随后,宋某趁着去卫生间的机会,用微信求助朋友张某替其报了警。
安次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白某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被告人白某坦白犯罪事实,自愿认罪,可以从轻处罚。最终法院以被告人白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犯罪分子最终得到的是法律的严惩和深深的悔恨。所以在使用微信等聊天工具交友时,要提高防范意识,加强自身保护,尽量减少单独与微信等聊天工具上认识的陌生人见面,莫将微信变“危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