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积大会战,积案一朝结
发布时间:2014-11-11 15:3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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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次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综合科秉承严肃执法、公正文明、廉洁高效的执法原则,针对长年积案,加大执行力度,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已执结积案11件,13件积案部分财产已执行。以前无被执行人线索和被执行财产的案件有了新的执行进展。尤其是我院审理并执行的(2006)安民初字第190号申请人刘某与被执行人廊坊市安次区某饮料厂(负责人王某)产品质量纠纷一案,判决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历时长达9余年,经过了3轮法官的执行,因被执行人负责人户籍登记在农村,但居住于廊坊,无固定住所。执行中,每轮执行法官都加大力度,多次到户籍公安机关和市区派出所进行查控和寻找执行线索,但均无进展,致使申请人及其代理人多次到有关部门上访。因申请执行人是保定徐水人,不在本辖区居住,无法提供被执行人可执行财产线索和准确的居住地,导致执行一路中断。我局执行人员认真研究制定执行方案,积极查找被执行人可执行财产线索,发现被执行人的负责人房屋已经转移过户。执行人员又不辞辛苦,连续多日利用执行平台和廊坊市区各大银行支行及其各个网点,查找被执行人可执行财产线索。终于查询到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立即采取强制措施,将存款划拨到法院执行账户,并及时交付到申请人手中。使得申请人债权得以履行,长年积案得到及时执结,化解了信访隐患,维护了司法公正和法律权威。申请人当面送锦旗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