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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给力” ,“植物人”赔偿案5日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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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4-07-24 16:22:45 打印 字号: | |
  “谢谢仇庄法庭的法官,谢谢马院长,早就听说你们廊坊的法官会做调解工作,我觉出来了,你们是用一颗颗火热的心为我们搭起了一座和解的桥”当庭拿到28万元赔偿款的原告的女儿激动的向安次法院的法官们表达着感激之情!至此,这起原告张某某诉被告高某提供劳务致害责任纠纷案从6月30日分到法庭,到7月4日化解,仅用5天时间。

  全庭动员,明法释理找到双方契合点。原告张某某64岁,张家口市人,受雇于被告某厂从事门卫值班工作,约半年前,其在值班期间因取暖造成煤气中毒,经抢救治疗,原告现已成为植物人,被告给付部分医疗费后没在给付任何费用。原告女儿(法定监护人)立案后要求被告赔付各项费用130多万元,并称自己是外地人,如得不到公正处理,拿不到赔偿就把老父亲拉到廊坊来;被告高某到庭后称最多赔付七八万元,多一分也不出,这官司应该先走劳动仲裁去,官司打两年也要陪着打。案件到庭当日上午,我庭三名法官立即分头阅卷,熟悉案情,查找案例,研究分析解决方案,确定了尽最大努力用调解的办法解决此案的思路,并向分管院长做了汇报。当日下午,将原、被告传到法庭,全庭法官齐上阵,一对一或是二对一分头做双方的调解工作,一下午的工作虽然双方对赔偿数额分歧还是比较大,但让他们认清了这个官司用调解的办法解决对双方都有利,否则会两败俱伤这个道理,双方由最初的剑拔弩张到能做在一起谈了,双方离开法庭时,天突然下起了大雨,被告主动要求开车送原告回廊坊市里,让我们更加坚定了调解的信心。接案后第三日下午,通过又一轮的分头工作,原告从最初的要求赔偿130万元降到了40万元,被告答应可以给20万元。

  趁热打铁,院长给力案件当庭解决。“明天就把当事人传院里来,我和他们谈谈”马院长听完案情汇报后说。接案第四日,整整一上午的时间,马院长分头做双方的调解工作,为打消被告认为这个案子原告应该先走劳动仲裁的想法,马院长亲自联系区劳动部门负责人,用最快时间做出此案不属于劳动争议案件的解释和书面决定,因为当日下午院里有集体参观活动,看到马院长为了这个案子都没顾上吃中午饭,原、被告双方被院领导的诚意感动了,双方争议的数额从40万到20万之间,变成了30万到25万之间,“马院长,您为这案子这么费心,我们信您了,您就说吧,让我们拿多少您定吧”双方当事人都握住马院长的手说。

  立案后第五日,双方当事人在法庭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一次性当庭给付原告赔偿金28万元,这才有了本文开头的一幕。今年以来,基层法庭法官和全院法官一道用亲民、爱民、为民办案的实际行动展示着我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效果。
责任编辑:安次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