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审判公开原则,扩大法制宣传效果,规范人民法院庭审直播、录播活动,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 关于庭审操作
1、视频开头要有“庭审即将开始”图标,庭审结束后要有切换“庭审已经结束”图标;
2、审判席国徽要完整的出现在视频画面中;
3、视频画面中要将审判席、原告席(公诉席)、被告席、代理人、证人等录制完整,保证整体画面的完整性;
4、直播录制画面的视角要规范;
5、在庭审直播过程中,不得随意关闭话筒,各席位发言时需对准话筒讲话,保证庭审直播声音效果良好;
6、视频画面要足够清晰,光线要好,不能过暗或过亮;
二、关于法官及相关庭审人员行为举止
7、法官和书记员一律着与季节相符的审判制服,不得将制服与便服混穿,不得披衣、敞怀、趿鞋、挽袖、卷裤腿;
8、法官在庭审时语言要文明规范,对诉讼参与人员只准称呼其法定称谓或姓名,不得称呼其职务、职称、小名或呢称;
9、开庭时,仪表端庄,不得化妆、佩带首饰;
10、庭审过程中,法官要精神饱满,态度严肃认真,不得萎靡不振,嬉戏打闹;参与庭审的人员不得随意离开各自岗位,不得接听电话,不得随意说话;
三、关于法警执庭
11、值庭的司法警察在法庭审判活动中,根据审判长、独任审判员的指令,依法履行职责;
12、司法警察值庭时,应当按照规定着警服、佩戴警衔专用标志,警容严整。女司法警察不得浓妆、披发、戴饰物;
13、司法警察值庭时,应当站立于审判台侧面,背向审判台,面向旁听席。根据需要采取立正、跨立姿势或坐姿。法庭宣判时采取立正姿势;法庭调查开始后采取坐姿。值庭时间超过一小时可替换。出入法庭时应以齐步动作行进;
14、值庭的司法警察接取、传递、展示证据时,应注意安全;
15、值庭的司法警察传唤证人时,应当打开通道门,引导证人到达指定位置。
四、关于庭审环境
16、要严格按照审判规范摆放桌椅,审判现场审判席后方不得有多余的椅子;
17、演讲台、电视机、暖水壶、窗台上的桌牌等物品不能杂乱摆放;
18、保持审判环境卫生整洁,不得有脏乱差的情况。
此规定自2014年7月22日起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