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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安次区人民法院 2014年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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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4-01-17 10:43:15 打印 字号: | |
  廊坊市安次区人民法院2014年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2014年,安次区人民法院将全面贯穿一条主线,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牢牢抓住两项重点工作,即强力推进队伍建设工作,强力推行司法公开,坚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坚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力提升审判质效,为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促进全区经济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举措和任务

  十项措施:

  一是抓好审判流程管理,进一步落实“十个必须”的要求,从立案、审理、执行过程中的送达、庭审、调解等每一个环节入手,切实搞好审限跟踪,强化审限内的均衡结案,确保审判效率明显提高。

  二是抓好审判质量评查,紧紧抓住庭审质量、调解效果、文书制作等关键环节,定期通报、点评,确保审判质量明显提升。

  三是抓好审判质效考核,提高考核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切实发挥导向和激励作用。在全体法官中开展审判质效竞赛活动,建立办案有功人员奖励机制,培树典型,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奖优罚劣,全面提升法官质量效率意识,促进审判工作提质增效。

  四是落实业务例会制度,规范审判执行活动,研究法律适用、探讨复杂疑难案件,逐步制定建立各项审判工作以及常见案件类型审理可遵循、可操作性强的审判流程规范,打破传统办案理念,树立全新的审判观念,促进审判质量全面提升。

  五是建立发回重审、改判及再审案件研讨机制。从2014年起,对所有被中院二审发回重审、改判和上级法院指令再审、本院决定再审的案件,在重审和再审前后,要组织有相关审判机构全体法官参加的研讨会。审理前,要针对上级法院的二审改判意见、发回重审提纲、指令再审和提起再审意见,结合学习相应法律规定,全面进行研讨,确定审理方案,必要时还可以邀请上级法院承办法官现场指导或邀请有关专家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进行研讨,以便准确把握案件审理方向,确保案件质量;审结后,要结合重审和再审结果的认定,与原审进行对比,找出问题所在、找出差距,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为今后审判工作提供指导。各主管院长要认真研究,尽快落实,形成机制,确保准确把握法律政策,准确把握上级法院要求,确保办案质量不断得到提高。

  六是落实回避制度,实行案件承办人更换制度。在案件审理和执行过程中,发现案件承办人有法定回避情节而不主动回避的,坚决落实回避制度,及时调换案件承办人;对于当事人反映审判、执行人员有违法审判、不廉洁行为或其他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判或执行的情形,及时进行审查,一经核实,坚决调换案件承办人,并对相关责任人严肃查处,追究责任。

  七是严格责任追究。通过对二审发回重审、改判,再审改判案件的审查及当事人长期上访申诉案件的责任倒查,严肃追究违法审判、瑕疵案件承办人的责任,树立严格依法办案光荣、违法办案可耻荣辱观,让不依法办案者承担应有法律责任。

  八是全面推进司法公开。编制修订司法公开目录,制定公开管理办法,做到依法公开、及时公开、全面公开。加强“服务窗口”建设,通过电话语音系统、手机短信平台、电子公告屏、微博、微信等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扩大司法公开范围。坚持依法公开裁判文书,强力推进庭审网络直播工作。

  九是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深入开展廉洁司法教育活动,着力解决队伍中存在的“四风”问题。继续通过召开廉政教育大会或警示教育大会、院长上党课、组织座谈交流、完善廉政档案建设等多种形式,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要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好“一岗双责”制度,对审判、执行、司法政务管理中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实行实时、全方位的监督,建立简洁规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风险防控体系。

  十是强化综合素质培训,有效提升干警公正司法能力。坚持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根本,打牢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基础。继续开展全员岗位练兵与竞赛活动,注重提升全体法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技能。坚持上好节后第一课,春节后上班第一周为“封闭学习周”。通过轮流讲课、邀请各方专家、案例研讨等各种形式,加强对干警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教育和法律业务知识的培训。通过梳理分析案件评查中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研究落实相应的培训内容,真正做到缺什么、补什么,增加培训效果,全面推进法官队伍综合素质的提升。

  六项服务:

  1、立案“一条龙”服务。向当事人提供简单明了的诉讼引导服务,告知起诉程序、所应提交的法律手续、缴费标准和金额,经审查材料齐全的当天办理立案手续;材料不齐的,要用书面形式向当事人讲明所需补充提交的诉讼材料及手续,决不能因诉讼材料不齐的原因让当事人跑第二趟;

  2、司法便民服务。在司法服务中心建立司法服务咨询室,配备专职人员或组织咨询解答服务小组对来院诉讼或法律咨询的群众提供热情的司法服务,让当事人及时了解法院职能、诉讼常识、日常生活所必须的法律常识以及发生纠纷后如何依法维权等法律知识,以此扩大普法宣传效果,引导当事人学法、知法、守法和依法维权;

  3、调解协议确认服务。切实搞好与基层民调组织的工作衔接和配合,及时受理并依法审查向法院申请确认的各类民间调解协议,对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及时予以确认其法律效力,提高民调组织调解的可信度,扩大民间调解效果;

  4、“送法下乡”服务。依托“司法服务工作站”,加强与辖区乡镇村街等基层组织的日常联系,结合审判工作的开展,深入到辖区10所中小学校、50家企业、5个居民社区开展“送法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活动,通过法律讲座、就案讲法、就地审判、编发典型案例等多种形式,宣传法律,服务群众;

  5、判后答疑服务。案件判决后,当事人对判决结果不理解或持有疑义的,案件承办人及庭长、主管院长及信访接待人员有义务为当事人解疑释惑,从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方面给当事人做出合理、负责任的解答;解答后当事人仍对判决结果不服的,应当告知当事人有依法上诉的权利,引导当事人上诉实现权利救济;

  6、司法建议服务。结合审判活动中发现的政府、企业及相关组织、单位在社会管理、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和管理漏洞,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在此基础上提出有针对性的司法建议,为政府部门完善社会管理手段、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为企业依法经营、堵塞管理漏洞提供法律服务。

  做好22件实事:

  1、高度重视涉民生案件的立案、审理和执行工作。为确保普通群众打得起官司,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对涉民生案件(拖欠职工、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劳动报酬案件;涉及职工、农民工利益的工程款、伤害赔偿案件;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案件:其他涉及弱势群体案件)要开通立案“绿色通道”,审判人员要全力做到注重调解、调判结合,尽可能运用亲情、友情、社会关系和相关组织进行调解,彻底化解矛盾纠纷;执行人员要强化主动出击,尽可能查找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线索,充分利用法律手段,穷尽执行措施,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目的,实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

  2、严把案件入口。认真把好案件立案审查关,凡本院无管辖权的案件,一律不得立案受理,已经受理的要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坚决杜绝法院工作人员自找案源,让所有案件都通过立案渠道自然进入法院诉讼程序,最大程度地避免人情案、关系案。

  3、尝试推行当事人点名确认案件承办人制度。鼓励法官通过高效、公正的办案效果,热情周到的司法服务创立个人品牌,当事人在案件起诉和申请执行立案时,可以在不打破法院内部职能分工的前提下,点名确定案件承办人,但经审查存在法律规定的回避情节的除外。对于当事人点名确定的案件承办人,在接手案件时,必须提供与双方当事人无利害关系、无法定回避情节的承诺,并保证在案件审理和执行过程中严格依法办事,不徇私枉法、不违法裁判,确保案件办理公开、公平、公正;案件办理过程中一旦出现违反法律规定的任何情况,坚决调换案件承办人,并取消该法官被点名的权利,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立案庭应尽快研究出台切实可行的操作流程。

  4、全面落实证据及诉讼材料收据制度。从立案环节开始,到案件审结的全过程,对于当事人提交的各种证据和其他诉讼材料,必须逐一登记,给当事人出具统一制式的收据。凡未按规定给当事人出具相关收据的,一律按违法审判追究责任。

  5、落实判后答疑制度。所有判决案件在宣判时,除需要附一份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撰写的判后答疑书外,庭长要与承办法官共同对当事人提出的质疑当面解答,给当事人讲明判决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判决结果等方面的法律依据;主管院长要亲自参与重点案件的答疑活动。执行阶段,当事人对判决提出质疑的,执行人员也要及时联系案件审理法官共同做好答疑工作,使当事人息诉服判,从源头上和思想深处减少当事人对法院的对抗情绪。

  6、建立法律文书公开平台,年内实现所有符合规定应当公开的法律文书全部在网上公开。设立裁判文书总审查人制度,凡是以判决方式结案的所有案件判决书,都必须由总审查人审查把关签字后方可印发。对于调解结案的调解书,也要进行抽查,抽检审查率不低于30%。

  7、网上直播庭审100件。继续选择典型案件进行网上庭审直播,一方面扩大审判的社会效果,另一方面自觉接受监督,锻炼队伍,提高案件质量。刑事案件不少于70件,民商案件不少于30件,各民商审判庭、法庭每庭不少于3件。

  8、加快诉讼档案扫描和相关历史数据的补录工作,按照上级法院要求完成审判流程信息的补录。全面加强审判管理系统的应用,所有新收案件同步生成电子卷宗,一审上诉案件要随案报送一审电子卷宗。所有在办及新审结案件年内实现卷宗电子化归档;利用两到三年时间逐步实现已归档案件卷宗电子化管理。

  9、落实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封存制度。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办公室档案部门,要认真学习省高院《关于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封存实施指导意见(暂行)》的相关精神,并在具体审判和档案管理工作中严格落实,确保轻罪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工作落到实处,切实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权不受侵害。

  10、平价提供裁判文书及诉讼材料复制服务。进一步规范文书复印收费,严格按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收取诉讼费用,坚决杜绝乱收费、超标准收费的现象发生。当事人要求复印法律文书的,免费提供;当事人要求复制诉讼材料,10页以下的免费提供,10页以上的按市场价的50%收取费用,所收费用由财务室统一管理。

  11、倡导开展“凡人善举”捐助基金活动。党组带头,在全院干警中开展以“爱心捐赠、扶贫济困”为主题的“凡人善举”捐助基金活动,以干警捐资为资金来源,主要用于救助辖区部分困难中小学生和来院诉讼的困难当事人,通过扶贫济困活动,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激发广大干警的爱心,拉近与社会公众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距离,推进法院精神文明建设。

  12、编发典型案例宣传小册子。各审判庭结合审判工作开展,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由办公室统一组织、各审判庭上报案件不少于10件;编发宣传册不少于3期,每期编印发放不少于2000份。

  13、深入富士康对企业管理者、员工进行法制教育讲座。刑庭、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针对近年来辖区内的大型企业富士康内部员工盗窃、职务侵占、抢劫等侵权犯罪和伤害案件频发且居高不下的实际情况,年内组织1-2次有针对性的“送法进企业”活动,通过印发典型案例、法律讲座、与管理者、员工座谈沟通等形式,宣讲法律规定、剖析犯罪危害,促进企业强化教育管理、增强员工法律素质,提高遵纪守法自觉性,远离违法犯罪,为企业创造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为辖区治安好转多做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14、选择典型案件深入发案地就地审判50件。各审判庭对于涉及家庭、邻里纠纷及因民事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适时选择典型案例,深入到发案地、纠纷所在地就地审理,并组织好群众旁听,以此扩大审判的社会效果。刑庭、各民商审判庭、法庭就地审判案件分别不少于6件。

  15、进一步抓好司法服务工作站工作。各联系领导、联系法官经常深入到所联系的司法服务工作站,了解工作情况、指导调解工作,切实让司法服务工作站发挥其应有的职能作用。院里每年组织司法服务工作站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和工作交流不少于2次,并注意总结经验全面推广,提高司法服务工作站的工作成效。

  16、年内完成人民陪审员的扩编选任,在原有27名陪审员的基础上,再增加30名,使之与法官人数配比达到1:1以上。

  17、进一步完善内部宣传职能,由办公室牵头,纪检监察、政工部门配合,整合资源,定期对涉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廉政提示、励志警句、上级法院重大工作部署及本院重大工作决策、好人好事等内容通过短信群发提示、大屏幕播放等形式向全体干警发送,进一步扩大宣传教育效果。短信群发内容每周不少于一次,大屏幕播放内容每周至少更换一次。

  18、建立公务车辆信息管理系统。在对部分公务车辆集中管理的基础上,年内实现对所有公务车辆网络管理,通过安装GPS定位系统、行车记录仪等手段,对所有公务车辆时时监控,实行24小时全天候、无间隙管理,确保所有公务车辆规范管理、合理使用。

  19、进一步落实从优待警措施,每年组织两次体检,给执行干警、法警队人员上意外伤害保险。认真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鼓励干警带薪休假,但要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确保工作正常运转。

  20、年内完成仇庄、葛渔城法庭内务改造。按照规范化、高标准、现代化的要求,全面开通数字法庭,按照彰显法院文化、全面宣传法院建设成就、法制建设成果的目标,对法庭设施进行深层次改造,全面树立人民法庭的良好社会形象。

  21、抓好一乡一庭试点。按照省院和中院的统一部署,在征得区委、政府同意的基础上,在落垡、东沽港两个乡镇进行一乡一庭试点工作,总结经验,待取得成功经验、时机成熟时再向全区其他乡镇全面推开。

  22、开通群众举报短信平台。进一步开发利用原有短信平台的职能,在原有向干警定期发放宣传、警示短信的基础上,增加接收当事人举报功能。将短信号码通过法院门户网站、大屏幕播放向社会公布,并在立案环节向当事人送达立案手续时,对所有案件当事人公布。随时接受社会公众及当事人的全程监督,对审判人员在审判工作中存在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时时举报,从而进一步增加全体法官依法办案的意识,全面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提升法院形象,增加司法公信力。
责任编辑:安次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