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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次区法院刑庭被共青团河北省委授予 “2013年度河北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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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4-01-15 11:21:14 打印 字号: | |
  近日,安次区法院刑庭被共青团河北省委授予 “2013年度河北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关心、爱护、保障青少年的健康成长,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是法院义不容辞的责任。

  2013年,我院刑庭审结青少年被告人犯罪135件270人。均做到罚当其罪,量刑适当,既严厉打击犯罪,又促其认罪服法。特别是2013年9月10日以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四个月的“京畿亮剑”行动中,刑庭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坚持贯彻严打方针不动摇,对“两抢一盗”的违法犯罪活动展开一轮强大攻势。在行动中,刑庭审结了涉及青少年犯罪的抢劫、盗窃刑事案件共计25件,32人,并组织了两次集中公开宣判活动。通过加大对这些犯罪分子的打击力度,在社会上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有力地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切实地增加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净化了我市的社会环境,维护了我市的社会稳定。

  在刑事审判工作中,我院刑庭首先对犯罪中涉及到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案件,依法严惩犯罪分子,尽量的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其次对未成年人犯罪,在法庭审理阶段、法庭教育阶段、法庭宣判阶段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规定的程序,使少年法庭审理程序规范有序,又具有少年法庭的特色。2013年共审结涉及未成年被告人的刑事案件18件21人。工作中,审判人员坚持“庭前三见面”,即庭前与未成年被告人、未成年被告人的监护人、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或单位有关负责人见面。了解未成年被告人的性格、成长经历、案发后的思想状况和诱发犯罪的原因,为庭审做好充分准备。在审理过程中,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注重引导控辩双方对被告人进行认罪和悔罪教育,切实使被告人明白自己犯了什么罪、应受何种刑事处罚、犯罪的原因以及应吸取的教训。使他们树立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信心。

  为确保青少年被告人得到有效改造,在搞好审判业务的同时,刑庭干警还采取深入学校、社区上法制课、开展法律咨询、印发案例小册等多种形式,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责任编辑:安次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