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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次法院创新审判管理
迅速贯彻落实全省法院院长会议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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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2-02-16 09:40:04 打印 字号: | |
  全省法院院长工作会议结束后,我院迅速召开了党组会,研究制定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具体举措。

会上,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继斌提出全院上下必须认真学习领会会议特别是高勇院长的讲话精神,在保持过来在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和亮点的基础上,把加强和创新审判管理作为2012年工作的总抓手,全面改革审判管理方式,确保案件质量效率有一个较大水平提升,全面打造一流法院的崭新形象。

一是入口把关再严格。严把立案审查关,确保应收尽收,不该法院管辖的案件确保一件也不能进行法院诉讼程序,坚决把没有管辖权的案件挡在门外,努力维护正常诉讼秩序,确保不出现虚假诉讼等影响司法公信力的事件。

二是质量出口再严密。严把案件质量关,主管院长、庭长充分发挥业务指导和审查把关的职能作用,对每一起案件的法律文书,在各庭“质检员”认真核实把关的基础上,各业务庭庭长都必须严格审查把关后交主管院长审查签批。重大案件必须提请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研究决定,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检验,经得起群众质询。 

三是要强化均衡结案意识。均衡结案能保证审判工作质量效率的提高,防止审判工作陷入“案件多时赶进度导致质量低,案件少时不着急导致效率低”的怪圈。全院各业务庭要科学安排力量,科学分配案件审理阶段,同时还要加强分析、预判,从年初开始就要对全年审判工作有一个比较清晰的思路,按照案件受理的自然规律安排好全年的审判工作计划,坚决杜绝时忙时闲的不良做法,还要汲取以往平时不经意、年底集中突击的教训,努力使全年结案数实现均衡分布的目标要求。

四是要强化一体化管理。为彻底解决在审判管理工作中各业务庭各行其是、上动下不动而导致审判绩效指标不到位的问题,进一步强化审管工作的执行力。我院将2012年确定为“强化审判管理年”,在原有审判质量考评制度的基础上,分别确定了民商、刑事、执行案件的重点考核指标,形成一整套与法院工作实际紧密挂钩的审判管理考评制度规范,将审判的各个环节、效率高低、质量优劣全部纳入考核范围,为每名法官、书记员建立统一的审判质量管理台帐,对每名审判员办结的每一起案件,每月进行一次考核,定期报帐、查帐、要“账”,并将考核结果与庭室评先选优、个人评先晋升、庭室办案经费支出紧密挂钩,从而最大限度地提高审管工作的执行力,调动全员参与审判管理的积极性,确保每一起案件都在最短的时间内审结、以最适当的方式结案、取得最优的案件质量、确保最佳的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安次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