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执法检查活动中,安次法院坚持实事求是的指导思想,不走形式、不走过场,立足本院实际,建设案件“三级联查”制度,努力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本庭自查。我院经过认真筛选,在各业务庭抽调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强的中青年骨干任命为“案件质检员”,负责对本庭审结的所有案件进行自查,在全院统一评查案件之前进行“初审”,并监督整改,形成案件质量管理的第一道防线。为提高质检员自身的业务水平,更好地发挥作用,对他们进行了高标准的业务培训,先后3次组织到法官学院进行学习,提高了质检员的综合素质。
审管办评查。我院审判质量管理办公室每月组织对全院审结的案件进行评查,评查比例不低于审结案件的40%。评查中,将各庭的质检员抽调组成院案件评查小组,按照交叉互查原则,质检员不得评查其所在庭案件。评查小组从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到文书错漏别字等方面进行评查,对于存在的问题归纳总结,并写出评查报告,督促办案人员限时整改。形成了专兼结合的管理网络,大大提高了评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院领导抽查。在本庭自查、审管办评查的基础上,院领导每月每人随机抽查案件不少于10件,检查案件办理情况,对仍然存在问题的案件定人定责,限时整改,最大限度地保证了案件的质量。执法检查活动开展以来,院党组成员共抽查案件200余件。
在案件“三级联查”的同时,我院把案件评查结论作为承办法官及其所在部门目标考核、评先选优、错案责任追究和提拔任用的依据。并制定错案追究责任制度,以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司法规范。通过执法大检查活动的开展,我院形成了人人重视案件质量的良好局面,堵塞了工作中的漏洞,最大限度地避免了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发生,案件质量持续上升,执法检查活动开展以来,我院没有新发上访申诉案件,当事人满意率达到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