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次区人民法院十分重视机关效能建设,注重从点滴做起,从日常工作抓起,抓好结合点、找准切入点,以效能建设的长效机制积极推动效能建设长足发展,出台了督察工作管理规定,加强对各部门各项工作的明查暗访,通过“四结合”、“三不定”、“两公开”、“一备案”(四三二一)加强效能建设督察,极大地调动了每一位干警的工作积极性。
“四结合”:将效能建设与正在开展的“强两基、促民生、转方式、促发展主题活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除骄横、除冷漠、除懈怠、除私情、除贪腐专项活动”、“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等四项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以主题教育活动促进效能建设。
“三不定”:不定期,不定点,不定项。不定期即以定期督察为辅不定期巡查为主的方式,对各庭室采取不事先通知的突击检查,防止流于形式;不定点即不定检查地点,既要检查办公室、审判庭、立案窗口等干警主要办公地点,也要检查执行现场、午餐场所,促使全体干警在任何场合都能将各项禁令常记在心里、落实在行动中;不定项即检查内容范围广,不固定某一项,“五个严禁”和“十条禁令”,司法礼仪,工作作风、审限跟踪、庭审纪律等等均为检查事项。
“两公开”:检查结果公开,对每次检查发现的问题,院纪检组、监察室有关督察人员要求相关人员及时纠正;处理结果公开,对效能劝诫、谈话、警告、记过等处理结果及时公布,每月对督察情况进行一次全面通报,重点问题立即通报。
“一备案”:纪检组、监察室建立专门的效能档案,对效能建设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备案,把“督察规定”所列督察内容即对贯彻落实上级法院重要决策部署、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院领导批示和领导交办工作落实情况;干警工作作风情况,遵守审判、执行纪律情况,遵守庭审纪律情况,司法礼仪情况,干警上下班、在岗情况,是否有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等等落实情况纳入院年度绩效考核范围。
自该制度实施以来,我院督察小组严格按照督察规定的要求每周、每月开展督察,取得了令人满意的预期效果:发现的问题一次比一次少,值得表扬的事迹与先进典型一次比一次多,较好地促进了干警工作作风的提升,法院效能建设工作已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