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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想到大年初二拿到赔偿款
——安次区法院“春节集中执行行动”纪实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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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1-02-21 14:09:24 打印 字号: | |

    大年初二,人们都沉浸在节日的快乐中,互相走亲串友,我院执行一庭庭长康伟接到申请执行人王某的电话,反映被执行人杜某在其岳父家,要求法院执行。康庭长当即联系到在家的干警,赶到被执行人杜某的岳父家,通过做工作,取得了杜某岳父家人的理解,在亲朋好友的帮助下,为其履行了义务,使该案得到了解决。

    王某、杜某、邵某均是安次区调和头乡农民,三人所住村街相差不远,自小认识。2005年4月30日,王某乘坐杜某驾驶的摩托车在廊大公路济南屯道口100米处与邵某所骑摩托车相幢发生事故,造成王某身体受伤,因发生事故时王某、杜某均是未成年人,也未向公安交警部门报案。后双方因赔偿问题发生纠纷,王某诉至我院,我院于2008年5月6日作出判决,确认王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64090.45元,杜某、邵某格承担22431.66元,余款由王某自行承担。判决生效后,双方均未上诉,因杜某、邵某未履行义务,王某于2009年5月14日申请我院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邵某履行了义务,杜某在履行3000元后便下落不明,经执行干警多次假日执行、夜间行动均未找到被执行人杜某,申请人也未能提供杜某的下落和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通过做被执行人父母的工作,也未能代其履行,使该案一度搁浅。因该案从发生事故至今时间较长,申请人虽然对法院的执行工作没有意见,但是因长期拿不到赔偿款,多次找到主管领导反映情况,情绪比较激动,极易引发上访苗头。康庭长在做好申请人王某的工作时,承诺何时找到被执行人法院何时执行,庭长和办案干警手机二十四小时开机,可以随时联系,终于在大年初二使该案执结,申请人对法院的工作非常满意,在拿到赔偿款时连说了三个没想到:“没想到法院说到哪办到哪,没想到我打电话法院真的去执行了,没想到法院执行比公安110还快,五年的案子终于解决了”。同时,被执行人岳父的家里人看到法院执行干警大年初二还出来执行,从反感到敬佩,从不协助到主动协助,从袒护邵某到帮助法院做起工作,使其家人的思想发生较大的转变,真正做到执行一案教育一片,达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责任编辑:安次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