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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次区委书记王永威同志批示
肯定我院服务河北廊坊新兴产业示范区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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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0-08-18 09:58:00 打印 字号: | |

    8月9日,安次区委书记王永威同志在我院制定的文件——《廊坊市安次区人民法院关于为河北廊坊新兴产业示范区开发建设创造良好法治环境的指导意见》上作出重要批示:“区法院以发展大局为重,认识到位,行动迅速,措施有力。办公室发简报,请大家学习借鉴。”

    近年来,我院把服务经济发展大局作为首要任务,及时调整工作部署,以丰富多样的司法举措实践能动司法。近日,河北省政府研究决定,在安次区龙湖开发区建设河北廊坊新兴产业示范区(以下简称新兴产业示范区)。我院准确把握建设新兴产业示范区对法院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制定出台了八项举措,为新兴产业示范区建设的顺利推进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一是建强组织领导机制。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的服务新兴产业示范区开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协调工作办公室。对涉及新兴产业示范区开发建设的案件,及时与有关乡镇和区直部门进行沟通和协调,对案件审判和执行情况进行督办和督查。二是实行重点案件报告制度。凡涉及到新兴产业示范区开发建设过程中的重点案件,立案部门在立案前向院协调办公室和分管副院长报告;案件在审理或执行过程中,需要对相关企业财产、人员采取强制措施的,分管院领导必须向院长报告。三是建立重点项目提前介入机制。高度关注新兴产业示范区在建和拟建的重点项目,适时开展调研活动,为区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提供强化市场管理的工作建议,主动为重点项目企业提供法律风险评估和法律咨询意见,及时通过司法建议等形式规范市场主体法律行为,确保新兴产业示范区建设健康有序进行。四是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营造良好治安环境。依法重点打击破坏新兴产业示范区建设的哄抢、盗窃、破坏或者故意毁坏企业生产资料、电力、通讯设施等各类刑事犯罪;从严惩处新兴产业示范区建设区内重点项目建设中的各种强买强卖,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破坏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等犯罪行为,加大财产刑的适用和执行力度。五是着力抓好民商审判工作,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先期确定葛渔城、仇庄两个法庭全力处理新兴产业示范区开发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各类纠纷案件,以后根据工作需要再抽调其他部门审判力量参与,确保所有纠纷及时妥善化解。全面开启“绿色通道”,对涉及新兴产业示范区开发建设的各类民事纠纷案件做到“四快”,即快速审查、快速立案、快速审结、快速执行。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深化“廊坊经验”,妥善化解新兴产业示范区建设过程中矛盾纠纷案件。认真处理因事实劳动关系、工伤事故赔偿、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等涉农案件。六是充分发挥能动司法作用,营造良好服务环境。坚持能动司法,确保新兴产业示范区开发建设工作推进到哪里,司法服务活动就覆盖到哪里。全力做好新兴产业示范区征占拆迁过程中的信访稳定工作,通过定期走访、派驻“法律指导员”等方式加强与新兴产业示范区内各乡镇、村街的沟通与联系,认真做好法律咨询等相关工作。七是依法加大执行工作力度,营造良好执法环境。在执行过程中,对于因资金暂时短缺或周转困难但仍处于正常生产经营状态、有发展前景的企业,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多做执行和解工作,尽力采取争取申请执行人同意延缓被执行企业的履行期限、劳务抵债、用工抵债、股权转让等方式,以维持企业正常运转,不断发展壮大。八是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广泛开展“送法进企业、进园区、进村街”等活动,重点宣传普及市场规范、维护稳定等方面的法律知识。通过在企业、集市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立法律宣传点、宣传栏等方式,宣传法律知识,提供法律咨询,提高群众法律意识。

    下一步工作中,我院决心以王书记批示为契机,牢记为“人民司法,为大局服务”工作主题,把为构筑“四大发展板块”和深入推进“六大工程”、“五大保障”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和服务作为首要任务,自觉地把法院工作融入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之中,融入全区和谐稳定发展的大局之中,赢得党和人民的信任。当前,在服务新兴产业示范区开发建设工作中,要更加主动把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每项工作中去,全力支持新兴产业示范区开发建设,为区委分忧,为政府解难。

责任编辑:安次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