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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起父子亲情的桥梁
——安次区法院执行和解一起赡养费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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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解用翠、张桂英  发布时间:2010-08-10 10:37:40 打印 字号: | |

    近日,在安次区法院执行二庭出现这样一幕,申请执行人郭某与被执行人郭乙父子面带笑容,他们握住法官的手说:“太感谢法官了,你们耐心温情的工作,让我们父子消除了隔阂,也帮我们解决了心中的大事。”

    郭某有两个儿子郭甲和郭乙,郭某已是七旬老人,体弱多病,无生活来源,经多次向两个儿子索要赡养费无果,起诉至我院。经我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郭甲和郭乙每月分别给付原告赡养费100元、50元,原告生病住院费用由二被告分担。2009年9月,郭某住院花去医疗费5000余元,在多次向二被告催要无果下,原告申请我院依法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郭甲履行了全部给付义务,而郭乙未履行给付义务。2009年年底,申请人郭某申请我院恢复对被执行人郭乙的执行。经调查了解到,被执行人郭乙患有半身不遂,仅靠低保维持生活,无其他经济来源,家中也无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考虑到郭乙的困难现状,法官决定以亲情为出发点,架构父子间和解的桥梁。为能达到理想的调解效果,法官找到村委会,在得到他们的协助下,又邀请到郭乙家族的一些长辈参与调解。承办法官从法律、情理、道德、亲情等多方面向双方进行讲解,经过大家的不懈努力,郭乙明白赡养老人是应尽的义务,可自身患病,确实无履行能力,郭某也对儿子的情况表示理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郭乙当日给付郭某医疗费500元,郭某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父子的心结解开了,今后将如何履行生活费及医疗费的给付义务他们会自行协商,案件圆满执结。

责任编辑:解用翠、张桂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