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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次区人民法院“一揽子调解法”调结连环撞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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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周素芳、崔征  发布时间:2010-08-10 10:30:30 打印 字号: | |

    近日,我院受理了一起三车相撞的连环撞车案,该案主体涉及到驾驶人、车主、行人、乘车人、保险公司等多方当事人,事故责任涉及主要责任、次要责任、无责任方,诉讼中存在着本诉反诉, 交通法庭采取“一揽子调解法”快速调解该案,当事人各方均表示满意,收到良好的效果。

    该案张某乘坐丈夫李某驾驶的货车在廊涿公路某处掉头时,被逆行的由刘某驾驶的大货车撞上,致使李某驾驶的货车又与在该处掉头的由李某某驾驶的面包车相撞,造成张某受伤,三辆机动车受损。经交警支队认定,刘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李某某与李某承担次要责任,张某不承担责任。刘某驾驶的大货车挂靠在廊坊市某运输有限公司,实际车主为孟某。三辆机动车均上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张某、李某某、李某分别针对自己的损失将相应的被告起诉至我院。审理中,其中三名被告又分别提起反诉请求赔偿自己受到的损失。

    一起交通事故引发了6个诉讼,面对这样一起法律关系复杂、当事人众多的案件,主审法官刘秀琴充分研究案情,理清思路,认真细致地给各方当事人做思想工作,注重全程调解,以求达到最佳效果。一是及时理清法律关系,将本诉与反诉案件合并审理,最终合并为3个案件,大大提高了诉讼效率。二是认真梳理权利义务,将各个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纵向梳理,耐心细致地给各方当事人讲明事故责任及法律规定,使当事人理清头绪,对自己的权利及义务做到心中有数,避免权利义务不清晰所带来的矛盾纠纷。三是仔细计算赔偿数额,因当事人互负权利义务,相互之间存在大量交叉给付的问题,为确保当事人权益得到保障,主审法官反复计算赔偿数额,确保万无一失。并将计算过程和结果公开,详细给当事人讲解,使他们对自己的最终赔偿数额一目了然。四是促使当庭履行,在各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基础上,主审法官趁热打铁,为其讲明法律规定及不履行调解协议的法律后果,促使当事人当庭履行,减轻了执行工作的压力,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近年来,随着机动车不断增多,多辆机动车连环相撞的交通事故日益增多。此类案件呈现出当事人众多、法律关系复杂、牵涉面广、解决难度大等特点。安次区法院始终坚持调解优先原则,采用全程调解模式, 针对此类案件的特点,总结出“一揽子调解法”—即合并审理、合并调解、一并履行的调解方法。对受理的因连环撞车引起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采取全部案件交由同一名审判人员承办,审理时采取合并审理的方式,同一事故引发的多个案件一起解决。通过多案并一案的调解彻底解决事故各方之间的纠纷。去年以来,通过此种方法调结了39件连环撞车案,既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 提高了办案效率,又节省了审判资源。此类案件实现了结案率高、调解率高、自动履行率高、当事人满意率高的良好效果。

责任编辑:周素芳、崔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