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调解技巧快捷地化解纠纷,是近年来安次区法院全体法官办案的追求,但要使针锋相对的冤家握手言和并非一件易事。几天前,我院民三庭在调解一起洗涤衣物发生的纠纷时,法官巧妙调解,让输理的一方哑口无言,最后促成原告撤诉,双方和解。
今年6月的一天,卢某以其侄女卢某某的名义到孟某的干洗店进行干洗。在取洗好的衣服时,卢某发现衣服上有破损,遂要求店主赔偿。店主表示衣服破损不是其原因,不承担责任。双方对于责任的承担争执不下,发生严重的口角,卢某一气之下,将店里的电脑搬走。经协商无果,原告店主将卢某某作为被告告上法庭。
我院受理此案后,由民三庭庭长李萍承办。在审查整个案情后,李庭长发现原告的诉讼主体有误,且认为此案双方的矛盾是可以协调的,遂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期间,卢某言辞闪烁,不提供卢某某的任何信息,并找到李庭长,将一张价值400元的洗衣卡塞到其手中,想让李庭长“照顾照顾”,被李庭长婉言拒绝,“与其把这张卡给我,还不如给孟某你们双方和解”,一句话感动了卢某,她表示愿意赔偿孟某损失。经过与孟某沟通,双方最终达成协议,由被告卢某赔偿原告孟某400元,原告欣然撤诉。一起矛盾水解冰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