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创先争优”暨解放思想狠抓落实活动中,我院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狠抓调解、执行、信访工作机制建设,审判执行工作得到全面加强,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今年1—5月份,全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029 件,审、执结各类案件721件,与上年同比分别增长12%和21.4 %。
一、推行大调解,加强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建设
坚持把调解作为解决涉诉纠纷重要方式的,同时做好社会资源的整合,建立委托调解、邀请调解、协助调解制度,构建多元化解决纠纷机制。在诉讼调解工作中,坚持以女子调解庭为龙头,推广人文调解模式,全力做好诉前、诉中、判前调解。截至目前,全院共调结各类民商案件383件,调撤率达到了91%;院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刑事自诉案件的调撤率达到了100 %、执行和解率达到了85 %,在全市均名列前茅。女子调解庭2007年建庭以来共审结800余件案件,调解率高达100%,今年2月该庭被省高院荣记集体一等功。在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上,积极探索司法调解进社区的新途径。2008年7月,成立了“夕阳红”社区纠纷志愿调解队,加强“夕阳红” 1080人志愿调解队建设,研究制定了“夕阳红”志愿调解队工作流程,定期组织对调解队员的培训,发挥调解队员人数多、分布广、贴近群众的特点,把“调解室”搬进了市场、搬进了社区、搬进了当事人家中。法官与调解队员共同努力,共解决社区纠纷196件,化解信访隐患60余起,所调结的案件无一反悔、无一申诉、无一信访。去年7月,在哈尔滨召开的全国调解经验交流会议上,“夕阳红”社区纠纷志愿调解队经验受到参会代表的良好评价,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的肯定。今年以来,人民法院报、廊坊日报等媒体先后对女子调解庭、“夕阳红”志愿调解队的典型案例和经验进行了宣传报道,为“廊坊经验”的深化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推进大执行,着力构建执行联动工作机制
“执行难”导致社会矛盾无法最终化解,是长期困扰法院工作的一大难题。为此,我院积极探索执行联动机制建设,防止社会矛盾再激化。一是向内延伸,形成内部合力。为解决审判不能兼顾执行的问题,我院制定了《关于加强立案、审判与执行联动实施意见》,对当事人的诉讼指导和法律释明实现百分之百;对符合法定条件的案件在诉前和审判阶段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实现百分之百;对有调解可能的案件,做到了百分百实现审前和解、诉中调解和执行和解。2009年以来,我院在诉前、诉中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案件386件,占全部审结案件的21%,调解结案率达到了85%以上,当庭兑现率同比提高了12%,大大减轻了执行工作的压力。二是向下延伸,建立联动机制。将执行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范围,确定了以村街干部、社区志愿者、村街中德高望重族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等为主体的协助执行人员近300名。2009年以来,通过邀请协助执行人员参加执行,近200余件执行困难大的案件顺利执结。三是向上延伸,提供坚实保障。我院主动接受党委、人大、政协的领导和监督。在全区建立了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使许多未得到执行兑现而生活困难、长期上访信访的案件得到有效处置。2009年以来,区政府累计拨付执行救助金10万元,累计对7户困难申请执行人给予了适当救助,社会效果十分明显。四是横向延伸,构建威慑体系。 制定了《关于切实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若干规定》和《“五定一包”责任制度》,明确了纪检、宣传、检察、公安、银行等部门的协助职责。设立了执行“110”指挥中心,开通了24小时值班电话,组建了由法院执行人员、司法警察等人员组成的快速反应力量。2009年以来,累计在金融机构查询逾336次,冻结资金近3千万元;要求国土、房管协助执行56件;移送公安以拒执罪立案侦查2 件,执行案件自动履行率同比上升了10%以上。
三、落实大信访,推进维稳长效机制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中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意见》,加强涉诉上访化解和维稳工作长效机制建设。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应急小分队和信访投诉处,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督导。创新工作方法,抓源头,把规范司法行为,依法公平公正审理好各类案件作为预防涉诉信访发生的根本;抓清积,把定期开展信访积案大排查、大化解和院长大接访活动作为解决涉诉信访的重要途径。信访工作坚持经常抓,敏感时期重点抓。去年以来,全院涉诉信访总量同比下降了50%,杜绝了集体访。确保敏感期稳定,在全国两会等重大活动期间,采取预防一批、解决一批、稳定一批的“三个一”工作法和“六诊”工作法,确保全院未发生一起赴省、进京上访案件。去年,区委书记王永威同志专门对该院国庆安保和维稳工作做出批示:“法院在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办法实、措施细、效果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