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是时代的主题,安次区地处环渤海经济圈腹地、京津冀区域中心,近年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速度不断加快。去年底,我区提出的建设“一区八园”、构筑“四大板块” 的战略部署,确定了全力推动现代化强区新城建设实现新突破的奋斗目标,这是遵循科学发展观,符合安次实际、符合发展规律的一项重大决策。
在市委四届四次全会上,我区被市委、市政府确定为全市未来一段时期内重点发展的区域。在这难得的历史发展机遇面前,作为基层人民法院,应如何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保障和服务建设现代化强区新城目标的实现呢?笔者从三个方面进行阐述。
一、提高认识,更新理念,把握大局,切实增强服务保障现代化强区新城建设的使命感
建设现代化强区新城,是我区从战略全局和长远发展出发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全市赋予我区的一项光荣而艰巨的任务、更是全区38万群众的殷切期盼。建设“一区八园”、构筑“四大板块”,深入推进“六大工程”、“五大保障”的发展战略,对全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现代产业强区、生态文明新城”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推进现代化强区新城建设,人民法院责无旁贷,义不容辞。
当前,我们要紧紧围绕现代化强区新城建设的各项战略部署,及时调整工作思路,把全院干警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服务现代化强区新城建设上来,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化解矛盾纠纷,减少开发阻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履行审判职能、增加服务功能、以创新发展的理念突出依法维权,构建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机制。要把推进建设现代化强区新城的发展战略作为应尽职责,将涉及现代化强区新城建设的各类司法需求和呼声作为安排法院工作重点的第一信号,将促进现代化强区新城建设发展作为法院服务大举工作的第一任务,为全力建设“一区八园”、构筑“四大板块”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二、加强领导,创新举措,第一时间化解现代化强区新城建设中凸现的矛盾纠纷
成立现代化强区新城建设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院长任组长,其他院领导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协调工作办公室,主动了解和掌握建设“一区八园”、构筑“四大板块”过程中社会各方面的司法需求,对涉及这方面案件的审判和执行情况进行督办和督查。及时与区委、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加强沟通,密切关注全区经济建设发展的大局与方向,及时掌握和研究全区经济建设发展动态,找准切入点,确保法院的工作思路、重心与现代化强区新城建设的发展同步。
实行重点案件报告制度,保障全区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凡涉及到建设“一区八园”、构筑“四大板块”的重点案件,立案部门在立案后应向院协调办公室备案报告;案件在审理或执行过程中,需要对相关企业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和相关人员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的,分管院领导必须向院长报告。
建立重点项目提前介入工作机制,高度关注全区在建和拟建的重点项目,适时展开调研,用好用活司法建议,通过司法建议等形式规范市场主体的法律行为。积极指导重点项目企业在法律框架内开展活动,从法律视角帮助进行项目的可行性论证,提供法律风险评估和法律咨询意见。对房屋拆迁、土地征用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项目,要积极配合党委政府,完善法律风险防控,制定工作预案,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利益。
坚持能动司法,深化廊坊调解经验,强化司法服务举措,妥善化解重点项目和企业的纠纷。充分利用委托调解、邀请调解、协助调解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实现法庭工作由办案到办事,工作空间由庭内到庭外,工作时间由作息制到全日制的转型,强力推进以“便民诉讼进家庭、调解服务进村企、和谐司法进社区、法制宣传进校园”为主要内容的“四进”活动,大力推广“夕阳红”志愿调解队成功经验,通过设立“田间法庭、园区法庭、夜间法庭、假日法庭”的办法,力求双方当事人在同一个乡镇和村街(社区)的,原则上让当事人不出乡镇、村街就能解决矛盾纠纷。
三、围绕中心,履行职能,努力为现代化强区新城建设营造优质的法治环境
服务现代化强区新城建设是当前的中心工作,虽然法院不能直接招商引资、洽谈项目或组织园区产业开发,但我们够为项目的实施和推进提供司法保障;能够为“亲商、便商、安商”和维护客商的合法权益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我们要找准当前全区经济建设的重点,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研究制定我院关于为现代化强区新城建设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实施意见,努力打造七个方面的良好环境。
一是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治安环境。推进现代化强区新城建设,重点是加快“一区八园”建设,全力推进“四大板块”的构筑。我们必须依法重点打击破坏“一区八园”和“四大板块”建设的哄抢、盗窃、破坏或者故意毁坏企业生产资料、电力、通讯设施等各类刑事犯罪;从严惩处“一区八园”和“四大板块”建设区内重点项目建设中的各种强买强卖,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破坏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及其它影响园区建设发展的犯罪行为,同时加大财产刑的适用和执行力度。
二是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政务环境。依法审理相关行政案件,加强对行政行为的支持与监督。对于行政机关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中依法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要予以支持和维护;对于因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市场监管职能等不作为,或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乱作为而提起的行政诉讼,应当及时受理,及时审判,及时制止侵犯企业经营自主权的不法行为,积极引导行政机关依法行政,通过行政审判,促进依法行政,规范各类市场主体的法律行为。
三是着力抓好民商审判工作,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密切关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依法审理“一区八园”、“四大板块”项目建设中涉及的拆迁、征地、用工、资源开发等案件,及时审理涉及买卖、借款、建筑施工等合同纠纷案件,制裁违约失信行为。 坚持司法为民,为“一区八园”和“四大板块”建设撑起“保护伞”。全面开启“绿色通道”,对涉及园区建设的重点案件做到“四快”,快速审查、快速立案、快速审结、快速执行,提高办案效率,缩短办案周期。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穷尽各种调解方法,尽量使用调解方式结案,通过修复双方交易关系,维护正常的交易秩序;但对于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案件或恶意拖欠甚至逃避债务等案件,依法及时作出裁判,明确是非标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妥善处理因事实劳动关系、工伤事故赔偿、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等涉农案件,依法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推进新农村建设发展。
四是充分发挥能动司法作用,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服务环境。坚持能动司法,自觉地把法院工作置于现代化强区新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中去安排,始终与区委合心合力、同步同调、同心同德,确保现代化强区新城建设工作推进到哪里,司法服务活动就覆盖到哪里。主动为重大项目建设当好法律参谋、法律助手,尤其要积极为优势产业、高科技等大项目、大企业招商引资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深入企业进行走访,了解企业的司法需求,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经营中的涉法问题,努力降低企业生产经营中的法律风险。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对涉及现代化强区新城建设的土地、房屋拆迁等权属争议案件,必须进行现场勘查,不能就案办案,一判了之,要做到案结事了。
五是依法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执法环境。狠抓执行工作联动机制建设,用足用好法律武器,穷尽执行强制措施,认真解决涉企执行案件的重点难点问题,审慎采取财产保全、执行强制措施,维护企业正常运转。债权人申请保全,被申请企业能够提供相应担保或被查封、扣押后又提供相应担保的,应及时解除保全措施。确需对生产工具、经营设备和交通运输工具等采取保全措施的,一般只扣押有关证照,允许当事人继续使用、营运。在执行过程中,对于因资金暂时短缺但仍处于正常生产经营状态、有发展前景的企业,要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多做执行和解工作,尽力争取申请执行人同意延缓被执行企业的履行期限,以维持企业正常运转。
六是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广泛开展送法进企业、进园区等活动,重点宣传普及园区建设规划、市场规范、维护稳定等方面的法律知识。通过加强法制宣传,培育公民、企业诚实守信、公平竞争、学法守法的意识。通过在企业、集市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立法律宣传点、宣传栏,在各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等方式,宣传法院工作,宣传法律知识,提供法律咨询。加大巡回审判、公开审判力度,通过群众旁听、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旁听等方式,加强以案释法,提高群众法律意识,扩大办案社会效果。
七是以公正廉洁为立足点,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司法环境。为促进现代化强区新城建设健康发展,要在营造好的司法环境上下功夫。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法官职业道德教育。在审判执行工作的各环节,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和最高法院“五个严禁” 等规定,加强对法官业外活动的监督,规范法官与律师、当事人和中介机构的关系,杜绝关系案、人情案和金钱案的发生,维护司法工作的纯洁性和公信度,努力为现代化强区新城建设构建一个廉洁公正严明的司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