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次区法院民二庭法官扈文海用诚心和耐心感化、说服当事人,成功调结一起矛盾激化且较为特殊的离婚纠纷案件。当事人胡某为表感激,将一面书有“执法为民,一身正气”的锦旗和感谢信送至我院,真诚的感谢民二庭副庭长扈文海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工作态度,称赞他是人民信赖的好法官。
原告王某与被告胡某于2002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由于婚前缺乏了解,婚后常因性格不合和生活琐事争吵。2008年,原告向我院提起诉讼,要求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考虑到孩子的身心健康和成长环境,我院判决双方不准离婚,后双方分居达20个月之久。且分居期间,原告只身一人外出打工,对被告及其子不闻不问。今年3月份,原告再次向我院起诉离婚。
案件受理后,由民二庭副庭长扈文海承办此案。在与原被告沟通后,双方均同意离婚,但在孩子的抚养权和抚养费问题上争论不休,谁都不肯让步。扈庭长没有放弃,多方查找案件调解的突破口,得知原告虽在外打工,但心里一直觉得对孩子有愧疚。而被告在此期间,不但悉心照顾孩子,还承担着房屋租金等各项费用。扈庭长抓住这一有利信息,从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为原告分析利害关系,原告也感触到在其离家打工期间,被告带子生活的艰辛。最终被扈庭长的工作态度和诚意所打动,同意孩子由被告抚养,并每月给付抚养费500元,同时予以被告经济帮助。案件圆满调解,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