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执行难”问题一直困扰着各级人民法院。如何从立案、审判、执行环节入手,在源头上建立解决执行难问题工作机制;如何解决被执行人难寻、财产难查、协助执行人难找的问题;如何解决申请执行人生活困难而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并无任何经济来源等问题。为解决好这一个个难题,安次区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将执行工作向内延伸、向下延伸、向上延伸、横向延伸,着力构建从法院内部到社会外部,从区、到乡镇、街办处到基层组织的全方位执行联动体系,强化党委、政府、职能部门及社会各界在法院执行工作中的作用,集众智借民力共同解决执行难题,收到了显著效果。2008年受理执行案件406件,结案380 件,结案率93%,和解率86 %,执行标的7670万元,兑现率80%。2009年受理执行案件438件,执结401件,执结率91%,和解率80 %,执行标的6890万元,兑现率76%。涉执信访案件逐年下降,2008年以来,未发生一起进省赴京上访案件,一大批老大难信访案件也在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得到有效处置。我院“四个延伸”执行联动体系的充分有效运行,大大提高了执行和解率和实际兑现率,有力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一、向内延伸,解决法院自身原因引起的执行障碍,形成内部合力
审执分离的目的在于相互监督,预防腐败,确保司法公正。但这种分离也会带来审执脱节,审判不能兼顾执行的矛盾。为解决这一问题,我院制定了《关于加强立案、审判与执行联动实施意见》,着力完善立、审、执联动机制,做到了“三个百分之百”,即一是对当事人的诉讼指导和法律释明实现百分之百,向所有诉讼当事人发放《诉讼风险告知书》和《执行风险告知书》,避免一些根本无法执行的案件进入诉讼、执行环节;二是对符合法定条件的案件在诉前和审判阶段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实现百分之百,立案庭、审判庭在案件受理审查和审理中兼顾执行,对符合法定条件的案件及时采取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措施,同时注重裁判文书的说理性,对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表述做到准确、清晰,充分考虑文书内容的可执行性;三是对有调解可能的案件,通过深化廊坊调解经验,做到了百分百实现审前和解、诉中调解和执行和解,并把调解案件的当庭履行率和自觉履行率作为考评案件调解质量的重要指标。联动意见施行以来,立案庭、审判庭均从法院整体利益出发,从维护并真正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出发开展工作。2009年,立案庭、审判庭在诉前、诉中环节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案件386件,占全部审结案件的21%,调解结案率达到了85%以上,当庭兑现率同比提高了12%,大大减轻了执行工作的压力。
二、向下延伸,立足基层、依托基层,与乡镇、街道建立联动机制
解决“执行难”问题,功夫不仅要在法院,还要密切联系群众,走群众路线,依托基层社区与居民联系密切的优势,将关口下移,把执行工作延伸到社区和村街,将社会矛盾化解在基层。 乡(镇)、村街、社区等基层组织了解社情民意,与执行案件当事人联系紧密。为此,2008年,我院与区委政法委、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人民法院执行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文件,将执行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范围,明确了乡镇、村街、社区等基层组织配合执行工作的职责,确定了以村街干部、社区志愿者、村街中德高望重族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等为主体的协助执行人员近300名。两年多来,我院在执行工作中积极同当地乡(镇)、村街、社区协助执行员联系,建立畅通的日常沟通机制,随时了解辖区内被执行人下落及财产情况,加强对协助执行人员的政策法律宣传,并通过他们的宣传和影响提高整个社会的守法意识。在一些案件执行过程中,我院主动邀请协助执行人员参加,摸清具体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执行预案,同时他们还主动做好双方当事人工作,部分案件执行困难大、当事人长期上访,但在他们的参与下得以顺利执结。
三、向上延伸,加强同党政联动,争取政策支持,为执行工作提供坚实保障
坚持党的领导既是一项政治任务,更是法院工作切实的需要。长期以来,我院加强同区委、区政府、区人大、区政协的沟通,多请示多汇报,主动接受监督,使“四大家”对法院执行工作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了解化为信任、理解化为支持。2006年开始,我区就将执行工作纳入了全区综治目标考核;2008年8 月,为配合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我区成立了“执行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在区委政法委设立了联席会议办公室,把其作为今后我区研究解决执行工作难题的常设机构。我院与区委政法委、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联合制定下发了《“五定一包”责任制度》,把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纳入包案执行范围。除了政策的大力支持,区委、区政府还为解决法院执行工作难题提供了强有力的财力保障。2008年以来,区政府累计拨付执行救助金10万元,累计对7户困难申请执行人给予了适当救助,社会效果十分明显。涉执信访案件占法院信访案件总量的50%以上,对于某些信访案件所涉问题仅靠法院根本无法解决。为此,区委、区政府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执行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逐案研究解决,使许多未得到执行兑现而生活困难、长期上访信访的案件得到有效处置。
四、横向延伸,强化协作配合,全方位构建执行威慑体系
2008年6月,由我院起草,区委政法委、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切实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若干规定》,该规定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特别是纪检、宣传、检察、公安、工商、房管、国土、银行等部门的协助职责,并将各部门履行协助法院执行义务的情况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年度目标考核范围,在全区建立起执行联动实施机制。为提高执行工作的快速反应能力,及时处理执行线索和突发事件,加强对拒执当事人的打击力度,我院在执行局设立了执行“110”指挥中心,开通了24小时值班电话,将执行局长任命为院党组成员,负责指挥中心具体工作,组建了由法院执行人员、司法警察等人员组成的快速反应力量,下设快速反应执行小组。执行“110”指挥中心与检察院、公安局强化协作配合,与相关部门的紧密联动,提高了执行工作的效率,同时也在全社会形成一股威慑力量。2008年以来,累计在金融机构查询逾336次,冻结资金近3千万元;要求国土、房管协助执行56件;移送公安以拒执罪立案侦查2 件;加强同区信访局协作,共调查处置信访疑难案件6 件。目前,各种联动机制运行状态良好,各部门配合法院执行的意识强、氛围浓,给被执行人以强力威慑,2009年以来,执行案件自动履行率较往年上升近10%。
我院近年的执行工作实践表明,执行工作仅靠法院一家单打独奏是不行的,必须发动各种社会力量,从提高执行工作内部合力入手,整合外部力量,打组合拳,搞大和奏,构筑起“大执行”网络,不断完善执行联动机制建设,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好“执行难”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