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次区法院结合正在开展的“人民法官为人民”活动,立足本职工作,更新执行理念,运用通讯手段,在我院执行法官的温情的电话说服教育下,被执行人丁某将余款10000元如数交到了我院。至此,这起纠纷案通过小小的一通电话得到了圆满执结。
2008年9月,原告任某与被告丁某办理了协议离婚手续。2009年7月,原告以离婚协议书显失公平为由向我院提起诉讼。经我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给付原告经济帮助20000元,其中10000元已当庭履行,余款10000元于2009年9月30日前付清。到期后,被告未按约定履行义务,今年3月,原告申请我院强制执行。
以法醒人、以理服人、以情动人一直是我院所有执行法官解决纠纷的座右铭。在接到该案后,我院执行二庭承办法官马伟乐仔细分析案情,确定了人文执行的方案。在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后,承办法官给被执行人打了一通温情的电话。电话中,马法官从亲情入手,对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对其分析其中的厉害关系,讲明拒不履行调解协议的法律后果;又从法律的权威和尊严讲到个人的信誉问题。通过执行法官耐心释法析理和教育疏导工作,被执行人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4月19日来到法院交付了所有的款项,使申请人的欠款得到了补偿。
至此这起执行案件通过一个电话,在执行法官耐心细致的讲解下,在一天之内圆满执结了。电话执结案件不仅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且最大程度地节约了司法资源,为社会的和谐稳定谱写了新的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