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庆茹是我所办理的一件继承案件的当事人,黑龙江伊春市人,在我的印象里,她利落、干脆、会做服装、心灵手巧,但命不好,几次婚姻都失败了。2004年,她再婚嫁给了个体出租车司机张某,谁知才一年,张某就因为帮人劝架发生意外死亡,事情发生后,冯庆茹找到我,欲哭无泪:“李法官,我怎么办?我必须打官司,我不能像从前那样,我现在知道了维护自己的权益”。
冯庆茹从前的丈夫,是一位退休教师,因为“文革”时受到冲击精神不太正常,因病去世后,只留下两间平房,还有几套据说是很值钱的明清时期的书籍,老教师的一儿一女都刚刚工作,还未成家,冯庆茹和他们相处了三年,关系还算融洽,老教师去世也没留有遗嘱,办完后事,三个人商量以后的日子怎么过,两个孩子说:“姨,您看怎么处理我爸的遗产,您给咱们分分吧!”当时冯庆茹觉得,丈夫的遗产有,但不好分,而且自己结婚时间也不长,就把遗产放弃了,只叮嘱了两个孩子一些必要的事情,就两手空空的离开了,现在她又在一家服装厂打工。
说完这件事,冯庆茹继续讲:“李法官,过去我不懂法,近几年,也经历不少法律方面的事,也懂了不少,我知道老张有辆出租车,我是他的合法妻子,遗产应该有我的一份,无论有没有,这个官司我得打,我听法院的判决。”
这个案件,经过我开庭,了解到张某有两个女儿和一个70岁的老母亲,大女儿已出嫁,小女儿还没工作,三个人都亲自到庭,非常诚恳的陈述张某的出租车已经卖了还帐了,还找来了几个没有利害关系的证人作证,其余的财产已不多了,用于为张某买墓地、办后事,都有票据。两次庭审中,冯庆茹也没有提出什么有利的证据证明张某有可以分割的遗产,后来我也觉得没有什么可审的了,就耐心的为她们调解,但因为双方关系不好,调解不成,冯庆茹一定让我出判决,她还要上诉,要走完所有的法律程序,我只好判决驳回了她的诉讼请求,冯庆茹上诉后又经过了上级法院调解,也没有什么结果。
过了一段时间,我不知道这件事情进展到什么程度。2007年的10月,张某的两个女儿又找到我,说:“李法官,当时应该听您的,上诉时冯庆茹在法庭上哭,我们也很难受,应该让您调解调解,不知现在还行不行?”因为冯庆茹一直和我有联系,所以我说:“当然可以,无论案件怎样进展,我从来都主张进行合法自愿的调解。”此后我为她们提供了好几种解决方案,引导双方互相体谅,这个案件几经周折,最后又回到我这儿,我为双方达成了一致的协议,由张某的两个女儿和老母亲给了冯庆茹2000元遗产折款,双方都很满意,自愿接受。冯庆茹拿了钱对我说:“李法官,我知道遗产没有多少,但我得知道怎样维护我的权益,从今以后我要学法、懂法、用法、守法,为自己争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