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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用亲情促执行 耄耋老人连声谢
——执一庭法官巧用亲情执结一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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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0-03-02 10:16:18 打印 字号: | |

    2009年12月9日上午,82岁申请执行人耿某在家人的陪同下来到我院执行一庭,老人颤抖着双手从宁学猛副庭长手中接过接过10000多元赔偿款,紧紧握住宁庭长的手不愿松开。宁庭长说:“大爷,我不是打电话告诉您了吗,您这么大岁数不用亲自来了,叫您的儿女们来领就行了,我这段案子忙,要不就给您送过去了”。老人说:“我知道,是我自己要来的,我和家里人说了,我一定要来,一定要当面向法官说一声谢谢,我这辈子没打过官司,多亏了遇上你这个好法官啊,对了,能告诉我您叫什么吗?”宁法官说:“不用谢,这是我们应该做的,我们这里的每一个法官执行都会这样办的!”

    原来,老人耿某是本市居民,今年82岁,2007年10月被杨某驾驶奥迪车辆撞伤、住院治疗。经市公安交警支队认定,杨某承担此次事故全部责任,杨某支付16000元医药费后,双方因赔偿数额发生矛盾,耿某诉至我院,我院于2008年11月25日判决杨某赔偿耿某各项损失共15723.40元,判决生效后,杨某未自动履行。老人耿某于2009年11月19日到我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主办法官宁学猛通过调查发现被执行人早已下落不明,并已离婚,现无任何可供执行财产,通过查阅卷宗,发现该案在审理过程中对肇事车辆并未采取保全措施,致使肇事车辆早已消失,且判决生效后因申请人未能及时申请法院执行,错过最佳执行时期,致使被执行人下落不明。但他并未放弃该案,通过调查走访,联系到被执行人的同学张某,得知被执行人杨某与张某等几个人从小学到高中都是同学,且又是老乡,关系非常好。能不能利用张某等几人与被执行人的同学之情,为这个陷入僵局的案件打开缺口。于是,宁法官先后6次找到张某等几个被执行人的同学,给他们做工作、讲道理,从同学之情入手,劝他们在杨某困难时期伸出援助之手帮他一把,代其履行义务。

    精诚所至,金石为开。执行法官一心为民、不懈努力的工作作风让杨某的几个同学非常感动,终于张某及几个同学表示愿意代替杨某履行义务。宁法官随即与老人耿某协商,老人表示,法院的法官为了我能拿到赔偿款,把办法都想遍了,自己没啥说的,愿意让法官做主。这样双方在互谅互让的情况下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并且当场履行完毕,使该案在不到一个月内执结。

责任编辑:安次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