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肃各项工作纪律,严格队伍管理,安次法院坚持“三强化、三严格、三加强”的工作法,推进干警队伍作风建设,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强化纪律观念,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一是强化党政纪观念。严守纪律是对广大干警特别是领导干部基本的思想政治素质要求,是完成院党组各项决策部署,实现争创先进基层法院目标的重要保证。院党组要求干警自觉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纪律观念,切实增强严守党纪政纪的高度自觉性。顾全大局,令行禁止,在思想和行动上始终与上级党委、法院持高度一致,扎扎实实落实各项工作任务。二是强化制度执行。突出抓好领导垂范、制度规范、监督防范,强化党纪、政纪和各项规范性制度的执行。在严肃执行我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从健全长效机制出发,以确保管用有效为原则,结合实际,制定完善我院的工作制度,切实加强干警队伍管理。三是强化领导责任。院党组成员对分管工作部门干警的纪律作风建设负总责,各中层单位正职对本单位干警的纪律作风建设负直接责任。院党组成员、各中层单位的主要领导既要率先垂范,严格遵守和带头维护党纪政纪和我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又要切实增强“一岗双责”意识,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在自已分管、负责的工作上,切实担负起抓人促事的职责,认真抓好分管单位干警的作风纪律建设,树立新形象,争创新业绩。
严肃工作纪律,大力纠正队伍中存在的问题。一是严格上下班纪律。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工作期间不得办理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认真执行请销假制度,干警需按照规定向主管领导请销假。二是严格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保证在岗,不得出现空岗、漏岗的情况。值班人员做到文明接待、文明值班、耐心解答。中层正职全天通讯畅通,确保随时能够联络。严格重要情况报告制度。值班人员对重要情况和信息务于第一时间(一小时内)报送带班领导,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和延误处理。三是严格遵守禁令。要求干警牢记并严格遵守“五个严禁”、“四条纪律”等各项禁令纪律规定。严禁擅离岗位,擅离职守;严禁网上聊天、炒股,玩电脑游戏等任何与审判工作无关的事项;严禁酒后驾车,机关所有车辆一律不准停放在饭店、洗浴、歌厅等经营性娱乐场所门前。夜间和节假日,所有公车按规定地点停放。
加强监督检查,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一是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切实抓好干警队伍的严格管理,不折不扣地执行各项纪律。认真查摆我院干警在执行纪律上存在的问题,采取措施,及时整改。对有禁不止、有令不行的突出问题决不姑息迁就,以严格的纪律保证良好的作风,以良好的作风推进工作落实。二是加强督查,务求实效。进一步完善关于加强督查工作的相关制度,切实推动工作纪律的贯彻落实。纪检组、办公室、监察室等部门采取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法,加强对干警工作纪律执行情况的经常性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三是加强查处,令行禁止。严格按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我院关于加强审判和其他工作人员工作纪律的相关文件和惩戒办法的规定,对违反纪律者,经本院、上级机关发现查处的,视其行为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分别给予批评、告诫、物质处罚、调离岗位直至辞退或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