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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执行和解促社会和谐
——安次法院仅用一天执结一起四年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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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09-11-24 15:49:03 打印 字号: | |

    近日,一起四年老案的申请执行人王某与刘某来到我院,感谢我院执行法官仅用一天时间就将一万多元的执行款全部执行回来,并对我院法官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表示深深的感谢。

    王某、刘某与李某交通肇事一案,是一件长达四年的老案。2005年5月,李某因酒后驾车与王某、刘某发生交通事故,致使王某、刘某身体受伤并住院治疗。经我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李某赔偿原告王某、刘某医疗费用23000元及后续治疗费16000元。由于被告到期后未能履行后续治疗费,二原告申请我院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李某故意躲避执行,经多次多方寻找被执行人均无结果,使案件一度中止执行。在近期开展的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中,执行一庭将此类案件作为重点案件,责任到人,明确方法,确保尽快执结此案。为找到被执行人李某,执行干警多次到被执行人的原籍寻找被执行人的下落及财产线索,并在李某可能出入的地方蹲守。功夫不负有心人,2009年10月30日,在我院执行人员的不懈努力和申请人的全力配合下,终于发现被执行人线索。执行干警放弃中午休息时间,赶往被执行人李某的租住地,并将其带至法院。李某对我院的执行工作抵触情绪很大,态度蛮横,并扬言就是没有钱。执行办案人员面对此种情况,并没有对其进行拘留,他们顾不得吃饭,对其做了长达4个小时的说服工作,敦促其克服困难,自觉履行赔偿义务。李某被我院执行法官忘我的工作精神所感动,当即承认了错误,并与申请人在互谅互让的情况下,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申请人自愿放弃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后续治疗费16000元也当即付清,使这起沉积四年的案件一日解决。

责任编辑:安次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