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党组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一手抓审判工作,一手抓队伍建设,通过四项机制,构筑廉政“防火墙”,进一步增强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意识和拒腐防变的能力,树立新时期人民法官和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
一、完善“一岗双责”,建立廉政建设责任机制。我院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完善“一岗双责”,狠抓贯彻落实。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内容,硬化落实措施,刚化追究办法。同时,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审判业务同研究安排、同检查落实、同评比考核,有效地保证了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落到实处。党风廉政建设实行“一把手”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要求各负其责,各部门群策群力抓好落实。责任内容细化到每一个部门和每一名干警,从而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贯穿于法院的各项工作之中。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院长与各主管院长、主管院长与各庭室负责人、庭室负责人与庭内干警之间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机制。
二、强化制度建设,建立科学规范的制约机制。我院不断强化制度建设,注重靠制度规范,靠制度制约,靠制度保证廉洁。院党组要求全院干警发扬求真务实的精神和作风,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弄虚作假行为。严格遵守最高人民法法院“五个严禁”、省委政法委“四条纪律”,并制成卡片发放到每名干警手中。此外,对社会公开举报电话,举报邮箱,并建立健全了审判流程管理、车辆管理、诫勉谈话、党风廉政建设等多项制度。要求所有干警不允许超标准收取诉讼费,不允许截留、占用执行案款,不允许乱拉赞助,不允许为了本部门的利益,损害当事人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如有利用审判权和执行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违法执行、拖延办案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特别是发生在领导干部中滥用权力、谋取私利的侵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一旦发现,严肃处理。确保班子不出问题、队伍不出问题、案子不出问题。
三、实施有效监督,建立切实可行的监督机制。有效监督是加强廉政建设的重要手段,我院十分重视建立切实可行的监督机制。我院继续定期走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发放征求意见函,积极征询意见和建议。此外,组织人员对各部门和干警执行上级规定的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并将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在全院干警大会上进行通报。今年,我院特邀了10名反腐倡廉社会监督员,监督员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企业领导、村(居)民委员会干部、律师、人大代表和各阶层社会群众中热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人士中选聘,他们将加强对本院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勤政廉政和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为重点,对我院审判等各项工作反腐倡廉情况实施监督。力争使监督检查工作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促进审判作风的转变,改进机关作风和干警形象。
四、深化改革创新,建立反腐倡廉预警机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关键在于预防,为保证廉政建设的活力和成效,我院将预警作为重中之重。我院改变以住发现问题抓问题、没有问题一把抓的做法,坚持抓早、抓重点。注重把中层以上干部、审判一线法官和管人、管钱、管物等关键岗位的干警,作为教育重点,结合工作特点和个人实际,有的放矢地开展教育。对发现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给予廉政谈话、提醒谈话和诫勉谈话,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警示,防患于未然。对发现的审理和执行环节中存在的司法不公、不廉等方面的问题,认真加以整改,为维护司法公正、确保廉洁司法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