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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次法院“四个结合”推动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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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09-10-10 09:07:42 打印 字号: | |
  在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中,安次法院避免单纯、孤立地搞活动,注重与法院工作紧密结合,力求使活动效果最大化,促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工作整体提高。一是开展“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与审判质量管理相结合。我院将提高案件质量作为开展“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重要内容,在原有百分考核的基础上建立起一整套科学、完善的审判质量效率评估管理体系。院审判质量管理办公室每月对全院审结的案件进行认真细致的全面评查,评查从审判公正、审判效率和审判效果三大方面,结案率、审限、上诉率、上访率等25个细化指标进行评查、汇总。每月总结,年终汇总,并制作工作绩效一览表,每名干警、每个中层单位的工作质量、效率和效果一目了然。对存在的问题在全院大会上公开进行点评,以此切实推动审判水平的提高,从而达到审判质效动态监控。此外,我院大力建设内部局域网,充分利用网络流程管理平台,对案件的公告、开庭、审限等方面进行全程跟踪监督。根据每位法官和各业务庭的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制作审判绩效一览表,及时反映审判工作状态,以科学、客观的审判质量评判标准促进审判质量的提升,促进审判作风的转变。二是开展“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与国庆安保工作相结合。为进一步做好国庆安保工作,我院以“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认真研究部署维稳工作。从上到下层层签订了国庆安保工作责任状。院党组成员发生问题的,要追究党组书记的责任;一般干警发生问题的,要追究分管领导的责任。形成“人人有职责,事事有人管,层层抓落实”的工作体系,使国庆安保工作有序展开。加大信访苗头案件排查力度,切实掌握问题底数和上访人动态。对重点案件每天一调度,全面掌握情况,明确解决问题时限。坚持院长接访制度。每天安排一名院党组成员全天候接待群众来访,严格落实信访工作制度。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把上访群众吸附在本院,使问题尽快得到依法办理。实行院党组成员包案制度。对排查出的信访苗头隐患和信访积案,由院分管领导亲自包案解决。制定《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建处置突发事件应急小分队,确保及时妥善处置上访事件,为祖国六十周年大庆营造和谐健康的社会氛围。三是开展“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与队伍建设相结合。在队伍建设中,我院始终将干部作风放在首位,要求干警严格遵守最高法院“五个严禁”、省委政法委“四条纪律”、省纪委“十个严禁”等各项禁令和法官法规定的不得有的十三种行为等各项纪律规定。全面实施《关于队伍建设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严肃审判纪律的规定》等制度,严格规范干警工作作风、言行举止、仪表风纪等方面的问题,严格作息时间,由专门部门经常性的查岗,杜绝迟到早退。上班时间统一着装,开庭法官按要求着法袍,使用法言法语,杜绝庭审的随意性。工作时间坚决杜绝串岗、聊天、玩游戏等现象,杜绝精神不振、工作疲沓,切实达到公正司法、文明办案、热情服务、提高效率的要求。四是开展“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为使法院队伍保持高度的纯洁性和旺盛的战斗力,我院党组坚持一手抓审判工作,一手抓廉政建设,完善“一岗双责”,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细化工作内容,硬化落实措施,刚化追究办法。“一把手”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要求各负其责,各部门群策群力抓好落实。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此外,实行廉政监督员和反腐倡廉社会监督员制度,对社会公开举报电话,公开社会承诺,举报邮箱,定期走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发放征求意见函,积极征询意见和建议。通过有效的措施,使我院监督检查工作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促进审判作风的转变,树立新时期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责任编辑:安次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