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确保建国60周年大庆社会治安大局稳定,近日,我院召开了集中宣判会。会上,对王国兵交通肇事案等5起刑事案件的15名被告人进行了集中宣判。
2009年5月,被告人王国兵用伪造的驾驶证到廊坊市中铁十七局五工区搅拌站打工。同年6月28日9时10分许,王国兵驾驶重型罐式货车与石某某所骑的自行车相撞,造成自行车乘车人王某某当场死亡,石某某受重伤的重大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被告人王国兵弃车逃逸。后被告人王国兵向对其实施抓捕的公安人员投案自首。我院判决被告人王国兵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为使宣判会取得预期的社会效果,我院选取了社会影响恶劣,群众广泛关注的案件,充分显示了我院在维护建国60周年大庆期间社会稳定,净化社会治安环境,同各类刑事犯罪活动做斗争的坚强决心。会后,院党组书记、院长邢树奎表示,随着区域经济社会的发展,各种利益矛盾纠纷不断增加,外来人口流动日益频繁,尤其是在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临近之际,各类犯罪活动有增多趋势。我院为推进严打整治斗争,集中优势力量,强化审判组织构成,院办公室、法警队等部门全力配合,建立健全重大刑事案件沟通会商机制和督办机制,确保案件进入审判程序后依法从重从快审结,全力打造公正高效的法制环境。今年以来,我院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55件,结案率达84%,无一件发回重审、改判。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结案20件,调解率达到100%,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