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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越飞充分肯定我院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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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09-09-10 09:02:52 打印 字号: | |

近日,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越飞对我院公开审理的原告魏文林诉被告廊坊市安次区永嘉页岩墙材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进行了庭审观摩。

此观摩案件由我院民三庭副庭长李萍独任审理。在庭审中,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审判员李萍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进行了当庭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还款协议。

庭审结束后,在听取了我院庭审观摩考评组成员和庭审法官的分析意见后,王越飞发表点评意见,对此次庭审给予了充分的肯定:这次庭审是我观摩的全市法院十几个庭审中,质量最高、毛病最少的一个。一是审判员沉稳老练,气质较好,庭审驾驭能力强,节奏适中。二是通过当庭举证、质证、认证,审判员能够准确归纳争议焦点,使庭审更加有序,效率较高,符合司法改革的要求。三是整个庭审过程层次清晰,重点突出。四是法庭秩序较好。五是当庭达成调解协议,效果很好,做到了案结事了,体现了“廊坊经验”的要求。但是也存在有待改进的地方,一是审判员有些紧张,个别地方有口误现象;二是调解时说理应更充分一些;三是在原告宣读诉状,被告答辩后,可先征求双方意见是否同意调解,如果双方同意,可进行调解,以节省诉讼时间,大大提高庭审效率。

在今年岗位练兵庭审观摩活动中,我院从上至下高度重视,将此作为接受监督、提高庭审质量的有利契机,细化评比标准,严格奖惩措施。活动开展以来,我院已开观摩庭21个,参审法官达25名。通过庭审观摩活动,强化了审判人员的程序公正意识,庭审着装、语言、举止、技巧等方面得到了有效规范,进一步加强了案件的规范审理,促进了审判质量的提高。

责任编辑:安次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