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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雨赴京执行 5小时执结两年积案
当事人送来锦旗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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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09-09-09 10:43:40 打印 字号: | |

725日上午10点,申请执行人廊坊市福利造纸厂负责人将一面写有“人民法院为人民、人民法官为人民”的锦旗送到我院执行一庭干警的手中,同时领取了37000元执行款,脸上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廊坊市福利造纸厂申请执行北京枫叶林有限公司、王海山买卖合同一案,2007在我院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应给付申请人货款45000元。该案经我院执行一庭干警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当庭给付5000元,余款40000元于20071231日给付。被执行人当庭给付了5000元,余款却到期未给付。后执行人员多次给被执行人做工作,20081月,被执行人又给付3000元,并称:“家中老人病了,过一段时间就将钱款付清。”后被执行人下落不明,余款一直未能给付。

2009724日申请人来到我院提供了被执行人下落。我院执行人员立即制定了执行方案,计划25日凌晨5点赴京执行。天公不做美,25日天还没有亮就下起了大雨,执行干警坚持原定计划,克服困难,早上5点准时出发赶赴北京,赶到被执行人家中将被执行人拘传到我院。此时,已是早上8点,执行干警没来的及吃早饭就又开始做被执行人工作。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耐心说服,终于使被执行人积极配合工作,将余款一次性付清,执行干警立即通知申请人过来拿钱。申请人为我院干警不辞辛劳认真执行的精神深受感动,送来锦旗表达谢意。

责任编辑:安次区法院